中国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了评价标准
作者: 来源:标准网 时间:2022-05-27 17:02:21
中新网上海5月26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26日获悉,今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出炉”。
此前,中国尚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起草专家组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标准》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论,既符合中小企业当前发展阶段实际,同时也具备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长远发展的前瞻指导意义。
据悉,当前,中国中小企业仍存在诸多经营不规范、合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亟须规范和完善。根据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特点制定相关标准十分必要,《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应运而生。《标准》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单位起草,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其中。
《标准》确立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方法,制定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明确了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核心要素,为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此外,《标准》还根据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据了解,未来《标准》的内容将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在起草过程中,来自全中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000余名起草人、30余家起草单位积极响应,各地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务、专家学者以及有关的咨询公司、行业代表性企业、行业协会等纷纷参与起草工作,形成了数百份反馈报告,反馈建议十余万字。起草专家组认真研究审议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建议体现在标准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专家组又陆续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
自2021年8月立项以来,起草专家组面向起草人进行多次专项分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召开四次专家研讨会,完成三次标准文本的重大修改。起草专家组反复沟通讨论、交换意见,实地调研温州、嘉兴等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标准》的制定始终坚持把实际应用落实在全过程、各环节,其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也适用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相关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
此前,中国尚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起草专家组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标准》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论,既符合中小企业当前发展阶段实际,同时也具备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长远发展的前瞻指导意义。
据悉,当前,中国中小企业仍存在诸多经营不规范、合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亟须规范和完善。根据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特点制定相关标准十分必要,《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应运而生。《标准》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单位起草,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其中。
《标准》确立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方法,制定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明确了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核心要素,为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此外,《标准》还根据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据了解,未来《标准》的内容将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在起草过程中,来自全中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000余名起草人、30余家起草单位积极响应,各地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务、专家学者以及有关的咨询公司、行业代表性企业、行业协会等纷纷参与起草工作,形成了数百份反馈报告,反馈建议十余万字。起草专家组认真研究审议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建议体现在标准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专家组又陆续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
自2021年8月立项以来,起草专家组面向起草人进行多次专项分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召开四次专家研讨会,完成三次标准文本的重大修改。起草专家组反复沟通讨论、交换意见,实地调研温州、嘉兴等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标准》的制定始终坚持把实际应用落实在全过程、各环节,其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也适用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相关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